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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竹沿革
发表时间:2018-05-21     阅读次数:     字体:【

县建置前   大竹县先秦属巴,商属雍州,春秋属夔子国,为賨族(板楯族)主要活动区域。后,巴族凭借武力从武落钟离山(今湖北长阳西北一带)向西扩张,于公元前11世纪建立巴子国,辖境包括賨族聚居地。秦灭巴后,以其地置巴郡(郡治江州县,今重庆江北区)。今大竹县地属巴郡。

秦代更元十一年(前314),惠文王以巴、蜀两国领地置巴、蜀、汉中三郡,下辖宕渠等31县,今大竹县域属巴郡。西汉(前202年—公元8年)初置宕渠县,治所在今四川省渠县东北(县域包括今达州、巴中、广安、营山等地,治所在今渠县土溪镇)。今大竹县地为宕渠县域。

南齐(479—502)时,置东、南、西、北四宕渠郡,郡下同时置三个同名宕渠县,今大竹县地为南宕渠郡宕渠县。

南梁大同三年(537),以南宕渠郡下的宕渠县析置鄰山县,并置鄰州。州县治均设在金城(今大竹四合场)。是今大竹境内置县之始。西魏废帝元年(552),改鄰州为鄰山郡,隶属梁州(治所在陕西汉中),仍辖鄰山、鄰水二县。隋末,省鄰山县入流江(今渠县)、鄰水二县。

唐武德元年(618),分鄰水复置鄰山县,县治仍在金城,同年分垫江置盐泉县,县治设在今大竹童家镇境内。四县同属鄰州。八年废鄰州,并将盐泉并入鄰山,改属梁州。

建置大竹县  唐朝武周久视元年(700),分宕渠县东置大竹县,属蓬州。县治在渠县汉碑乡(今水口乡)沈府君阙南一里处。

唐天宝元年(724),蓬州改为咸安郡,县属咸安郡。至德二年(757),大竹首次并入潾山县,改属渠州,总隶山南西道。不久,分潾山复置大竹县。宝历元年(825),县第二次并入潾山,县治在金城。后,又分潾山置大竹县。

五代梁开平元年到北宋乾德三年(907—965)的58年间均置有渠州,下辖流江、大竹、潾山、潾水、渠江等5县。

北宋至道二年(996),县第三次并入邻山县,属邻州。大中年间,又复置大竹县,总隶梓州路,属渠州管辖。景祐二年(1035),大竹降为镇,划入流江县。南宋绍兴三年(1133),渠州守令何修请准复置大竹县,县治同前,仍属渠州,总隶潼川府路。宝庆三年(1227),果州升级为顺庆府,大竹改属顺庆府。

元朝至元二十年(1283),顺庆府升为路,辖渠州。邻山、邻水二县并入大竹。县治迁入原邻山境内的木门镇(今竹阳街道办事处)。

元朝至正二十二年(1362),明玉珍在重庆建立大夏王朝。夏天统元年至开熙五年(1362—1371)县属大夏政权所辖。

明朝洪武九年(1376),县改属顺庆府下的广安州。成化初年(1465),分大竹南部复置邻水县。万历年间(1573—1620),曾在大竹四合镇设置顺庆分府,辅治大竹、垫江、邻水、广安等4个州县。不久,裁撤。

清初,县属川北道顺庆府。康熙四年(1665),大竹石桥铺建县丞署。乾隆四十九年(1784),复置顺庆四合分府,仍辅治原辖州县4个。嘉庆五年(1800),再次裁撤四合分府。十九年(1814),大竹改属川东道绥定府,府治设在绥定(今达州),下辖1厅6县。

民国2年(1913),县直属川东道。次年,改川东道为东川道,下辖大竹等县37个。民国5年,大竹护国军肖德明、陈凤石等宣布大竹独立。次年,县属四川省。民国24年,四川划分为行政督察区18个,县隶属第10行政督察区(后改为大竹专区)。专员公署、县政府均设在城区镇(竹阳街道办事处),下辖大竹、渠县、广安、长寿、梁山(梁平)、邻水、垫江等7个县。

1949年,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12月,大竹属川东行署下的大竹专区。行署设在重庆,专署及县人民政府同设在城关镇(今竹阳街道办事处)。下辖大竹、渠县、邻水、垫江、梁山(梁平)、广安、长寿等7县。1952年9月,撤销行署,恢复四川省建制。1953年2月,撤销大竹专区,县改属达县专区。1968年9月,达县专区更名为达县地区(辖达县市、达县、大竹、平昌、巴中、南江、通江、宣汉、开江、万源、渠县、邻水、白沙工农区等1市1区11县),县属达县地区。1993年9月,撤销达县地区,建立达川地区,县属达川地区。1999年6月,撤销达川地区,建达州市(辖通川、达县、宣汉、开江、万源、大竹、渠县等1市1区5县),县属达州市,至2016年底未变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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